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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被辭退后,企業(yè)不給薪水的消費者維權方法
2022-03-23 16:29
假如顧主拒不付款薪水,員工可向本地勞動監(jiān)察組織明確提出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。
如不可以準時付款薪水,員工可選用以下方法規(guī)定顧主付款薪水:
1.員工可向本地工作監(jiān)管部門舉報;
優(yōu)點:方式簡易,職工便于實際操作;
缺點:全國各地的稽查幅度不一樣。
2.可以到公司單位所在城市或工作履行地的勞動仲裁聯(lián)合會申請勞動仲裁,規(guī)定付款薪水。
沒有簽署合同的,還能夠規(guī)定付款未簽署勞動合同書雙倍工資。如企業(yè)違反法律法規(guī),還應擔負承擔責任,賠付的規(guī)范為經濟補償金的二倍。
益處:根據司法程序消費者維權,協(xié)助最終得到薪水,并取得對應的經濟補償金。
不好之處:申請勞動仲裁需按照法定條件申請辦理,并充分準備的直接證據,必須具備主要的法律法規(guī),或在法學專業(yè)工作人員的輔導下開展。
法律規(guī)定: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九十一條
有以下?lián)p害員工合法權利情況之一的,由工作行政機關勒令付款其薪水。而且可以勒令賠付:
(一)亂扣或是無端欠薪的;
(二)拒不付款增加運行時間薪水酬勞的;
(三)小于本地最低工資付款員工薪水的;
(四)解除勞動關系后,不依此方法要求給與員工經濟補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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